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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荐读 |杨彦君:关于日本医学暴行的海外伦理学争鸣

发布时间:2024/11/1 16:45:00

【内容提要】进入21世纪以来,海外伦理学者围绕战时日本医学暴行何以发生,是否可以避免人体实验大屠杀,美国是否回应以及应该如何回应,生命伦理学界的伦理反思与现实期待等主题展开了国际对话,日本、新西兰、以色列、美国、德国、俄罗斯和比利时等国学者相继参与其中,展开了学界比较鲜见的激烈争鸣。海外学者从生命伦理学视角来审视、反思和回应上述议题,展开了极富成果的交流探讨,既呈现出他们的历史认识,又体现了其对当代社会的反思与期待。然而,在对话的过程中,这些海外伦理学者少有触及跨学科视野下的新成果,理应深刻认识到战时日本的人体实验是不折不扣的医学犯罪,亟须强化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契合度,提升伦理学与历史学的融合效果,应积极推动更多中国学者参与海外伦理学争鸣。

【关键词】人体实验;医学暴行;生命伦理;当代反思


1933至1945年间,以七三一部队为代表的战时日本医学界进行了大规模“人体实验”,中国人、苏联人、朝鲜人和美国人被强制用作“受试者”,惨遭非人道地折磨、伤害和杀戮,已经远远超出了医学意义上的“人体实验”范畴,犯下了骇人听闻的“战争罪”和“反人道罪”。21世纪以来,海外伦理学者围绕战时日本医学暴行何以发生,是否可以避免医学大屠杀,美国是否回应以及应该如何回应,生命伦理学界的伦理反思与现实期待等主题,在《Eubios亚洲与国际生命伦理学杂志》和《美国生命伦理学杂志》共发表了20余篇学术文章。

从2000年到2003年,海外伦理学者第一次以《Eubios亚洲与国际生命伦理学杂志》为学术平台展开了对话。2000年,日本学者土屋贵志首先发表了《1933—1945年期间日本医生为何在中国实施人体实验》一文,森冈正博(Masahiro Morioka)发表了《对土屋贵志的评论》;2001年,聂精保发表了《日本医生在华实施人体实验对东亚和中国生命伦理学的挑战:对土屋贵志的评论》,国际生命伦理中心主席、以色列本·古里安大学健康科学部教授莱维特发表了《亚洲生命伦理有错吗?——对土屋、森冈和聂精保的评论》。由此引发了国际伦理学界对日本医学暴行相关问题的首次争鸣。从2006年到2015年,与《Eubios亚洲与国际生命伦理学杂志》遥相呼应的是,另外一份在国际伦理学界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美国生命伦理学杂志》也刊载了一系列讨论文章。2006年,聂精保发表了《美国掩盖日本战时医学暴行:国家利益名义下的同谋以及对当代行动的两项建议》。在二战结束70周年之际,《美国生命伦理学杂志》同时发表6篇文章,伦理学者就医学暴行相关问题展开第二次对话。

值得一提的是,时间的拉长和空间的扩大并没有消减伦理学者积极讨论的学术热情,从文章的作者、讨论的内容、争鸣的观点来看,两次争鸣显然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第二次对话是第一次对话的顺承和延展。笔者试以这20余篇争鸣文章为中心,探究海外学界对医学暴行研究的焦点、视角和路径,借此近距离观察海外伦理学者的历史认识和伦理叙事,以及建立在这种认识和叙事基础之上的反思与实践,进而在生命伦理学视野下审视医学暴行、历史认识和当代反思。


一、聚焦问题:日本医学暴行何以发生


以历史学的“后见之明”来看,战时日本人体实验大屠杀之所以发生,既有日本举国战时体制下国家政治、社会制度和医学体制驱动力的因素,也有军国主义思想主导下,作为医者的个人主动迎合这种驱动力的因素,在“战争与医学的交叉渗透”的时代环境下,这两种驱动力的内外结合才最终导致了医学暴行的持续发生。

1. 战时体制与医学传统的双重驱动

日本学者土屋贵志开启了这次讨论,他在《1933—1945年期间日本医生为何在中国实施人体实验》一文中从三个方面展开了讨论:一是论证了七三一部队人体实验的类型,即训练新兵的解剖实验、细菌感染实验、治疗方法实验和人体耐力实验;二是分析了人体实验大屠杀发生的原因,即当时中日战争环境下,日本医生“战时行为的正当性”的思想盛行,日本种族主义政策的影响,人体实验高度机密性消解了研究者医学伦理束缚,等等;三是探讨了日本医生是否可以避免参与大屠杀的问题。土屋贵志分析了战时日本的政治环境、法西斯主义集权以及医学传统的影响,这些因素使当时的日本医学教授、副教授“欣然接受自己命运的安排”。他们乐于与军方合作,并且在特殊的实验条件下易于取得实验成果和学术成就,进而有利于研究者获得学术地位、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土屋贵志在文末表明了他的观点:正是日本医学界尊崇权威、避免争论的东亚伦理价值观,才使得历史上出现了七三一部队人体实验大屠杀,同时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战后的公开调查受到了阻挠。

森冈正博在随后的评述文章中声援了土屋贵志,他认为土屋贵志准确地指出了日本生命伦理学中最微妙的禁忌,日本生命伦理学会及其研究者必须反思和检讨过去的人体实验大屠杀,重建真正的道德哲学,在此基础上才有资格重新评估亚洲的道德传统。森冈正博还提出了一个极富挑战性的观点:“西方的生命伦理学始于对纳粹人体实验的反思,那么日本的生命伦理学应该从反思七三一部队人体实验开始。”聂精保认为土屋贵志开启的“日本医生在中国进行不人道的人体实验”话题,对于当今日本和中国的医学伦理乃至全球生命伦理学都具有多方面、多维度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评述土屋贵志文章的同时,聂精保还支持并重申了森冈提出的“日本生命伦理学应该从反思七三一部队人体实验开始”的观点。聂精保认为,以西方生命伦理学已经践行的历史经验为参照,有助于触及、开启和推动日本生命伦理学界的反思。然而,聂精保并不认同土屋贵志主张的“东亚伦理价值观、日本医学传统导致了人体实验大屠杀”这一观点。聂精保认为:“日本医生的人体实验既违背了西方的道德,又违背了人类的常识,也违背了亚洲和日本的道德原则和伦理思想。”

日本医学暴行与东亚道德传统的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必须对东亚道德传统采取批判的态度,既然日本医生的人体实验违背了东亚伦理价值,那么用东亚伦理价值来解释人体实验何以发生便失去了可能的立足点。在聂精保的长篇评论中,他进一步指出,如果认真研究日本医生的人体实验,从东亚的道德传统角度分析和阐释这些实验在伦理上是如何错误的,以及我们可以从中汲取什么样的伦理教训,对当今中日生命伦理学都将具有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为此,聂精保呼吁道:“希望越来越多的日本和中国的医学伦理学者、医生和医学科学家加入讨论,直面日本医生非人道人体实验带来的挑战。”马来亚大学法学院莎郎·考尔(Sharon Kaur)在《与其回应过去,不如塑造未来》文章中,认为应该重新审视日本和德国医学暴行发生的根本原因,“一些人的生命比另一些人的生命更有价值”观念是二战医学暴行发生的主要原因,而这种观念的产生在于种族主义和民族歧视思想。在种族主义价值观影响下,这些医生认为他们有权利基于功利主义的理由,强迫受试者接受人体实验,他们认为“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是合理的”

2.伦理学者的不同认识与学术交锋

莱维特认为:“土屋贵志和森冈太自我鞭笞了,他们对自己的人民,尤其是日本人和亚洲人太苛刻了。”莱维特以原子弹受害地广岛和长崎的“反战运动”为例,强调日本人的战争和军国主义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武士道精神也向着非暴力方面发展等。莱维特完全搁置了日本医生的人体实验,既没有从生命伦理学视角予以反思,也没有做出直面问题的回应,甚至连“七三一部队”“医学暴行”和“人体实验”等关键词在他的文章中都没有出现。随着莱维特这篇文章的公开发表,话题讨论的“聚焦点”和“冲突点”开始出现,不仅东方的日本、中国、马来西亚的伦理学者参与了讨论,西方的德国、美国和新西兰的伦理学者也相继发表了讨论文章。

奥勒·多因( Ole Doering )、土屋贵志、托马斯、聂精保等人对莱维特文章做出了回应。德国学者多因发表了《关于以医学之名行非人道之实的评述:中日两国负责任的医学伦理的旧案与新声》一文。在文章的开篇,多因就直截了当地表达了“这样的新辩论应该受到热烈欢迎”,向Eubios伦理学研究所和《Eubios亚洲与国际生命伦理学杂志》致以敬意。在这个“敬意”里,我们可以注意到一个细节,多因在发表这篇文章的时候,此前已经有土屋贵志、聂精保、森冈正博、莱维特一共4个人在此期刊上发表了文章,在多因的“敬意”中明确提及了前述3个人的名字,偏偏没有提及莱维特的名字,而用“以及其他人”代指了莱维特。那么从多因的潜台词分析,或者说从其背后的隐喻来看,多因虽然礼节性地表达对莱维特的尊重,但是其显然反对莱维特在文章中所持有的立场和观点。多因认为日本长时间地持续生活在禁忌和谎言之中,其明确反对日本人用“亚洲价值观”来解释日本医生的医学暴行。多因赞同聂精保的观点,认为东亚的道德传统并不必然导致日本医生的死亡工厂。多因在文末写道:我们必须从历史中学习,时刻警惕人性的偶然性,但是我们不能将医学伦理还原到历史的维度。与此同时,多因也表达了这样的希望,应在纳粹医学暴行发生地拉文斯布鲁克(Ravensbrueck)、达豪(Dachau),以及日本医学暴行发生地哈尔滨平房分别举办国际会议,分享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调查研究的新成果。

土屋贵志于2003年又发表了一篇《在过去暴行的阴影下:当代日本人体受试者的科研伦理》,通过研究二战之后日本国内出现的若干例人体实验受害者致残致死事件,指出日本科研伦理的主要特征,即人体实验指导原则并不是建立在历史反思的基础之上,借此强调必须面对二战时期日本医生的医疗暴行。他认为对这一历史真相的反思应该成为日本科研伦理的基础,“如果我们错失了这种对于过去医学暴行的反思,我们永远也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学伦理”。由于缺乏人体实验的伦理框架,战后日本几乎没有制定医学研究的伦理原则,只是在伦理学书籍的文本和附录中引用了《纽伦堡法典》(Nuremberg Code)和《赫尔辛基宣言》(Declaration of Helsinki)等。土屋贵志认为,在不反思国家过去医学行为的情况下,只是肤浅地引用和解释这些道德规范,是不能够理解这些规范具有的含义且不能受到有效的道德约束。迈克尔·托马斯(Michael Thomas)在《未能将日本医生绳之以法的伦理教训》一文中,分析了日本医生逃脱审判的原因以及这种行为产生的影响。托马斯论证了“战争观点”常常用来解释战时行为发生的“不可抗力”,但是医学暴行既不是战争的必需品,也不是战争的必然结果。他认为,七三一部队将受试者视为“数字”和“非人类”,故意去除受试者的“人格化”,更容易使医生在道德上解脱自己,并为其所作所为辩护。托马斯的观点非常鲜明:医生们不是恶魔,他们是真实的人,即使在极端的情况下,作为“个人”,也应当具备人性的常识并履行医学道德义务。

莱维特之后又发表了《让我们停止抨击日本:对土屋、萨斯、托马斯、聂和常石的评论》。在这篇仅有两页的短文中,莱维特提出:一是日本军队要为在中国和其他地方的暴行负责,但是在那个时代,哪个国家没有暴行呢?二是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暴行不能成为原谅日本军队的理由,但是为什么单单挑一个国家进行如此多的抨击呢?莱维特否定了土屋贵志提出的“二战后人体实验问题在日本医学界已经成为一个禁忌”这一论断。莱维特认为,虽然日本战时的医学暴行不应该被遗忘,但是对它的记忆应该保持在一定范围内。

聂精保、托马斯和土屋贵志随后直接回应了莱维特。聂精保在回应文章中写道:“莱维特的评论总体上来看,犯了深刻而严重的错误,他在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传达了一个完全错误的信息。为了让我们正确地理解过去,我们必须驳斥他的推理。”针对莱维特所说的“让我们将记忆保持在一定范围内”,聂精保举了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如果有一个热爱德国的人,走过来对莱维特博士和他的同事说,够了,让我们把记忆保持在一定范围内,让我们停止抨击德国。我们会对这个人说什么?这个人不是完全错了吗?请不要忘记,仅仅在七三一部队,1939年到1945年,每年至少有600人被人体实验杀害。”托马斯认为日本医学暴行的研究者并没有“过多地诉说过去的罪恶,也没有试图延续仇恨”。在托马斯看来,参与其中的日本医生至今都没有为他们的行为负责,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和许多受到波及的人仍然将那些医生视为魔鬼。土屋贵志以《回复莱维特的评论》作为回应:“莱维特列举了历史上发生的很多暴行,而不是日本医生的暴行,这不能成为日本人的借口,暴行就是暴行,每一个犯下暴行的人都必须受到指控。”

德国鲁尔大学医学院萨斯(Hans-Martin·Sass)、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陈荣霞博士也发表了评论文章。萨斯在《区别对待残忍的人体实验:美国对德国和日本实验的武断反应》一文中,提出了一个相当具有启发性的问题:美国对待德国医生和日本医生的态度为什么不同?是因为美国是在不需要给予优先豁免权的情况下就能获得德国的医学实验结果,还是日本的医学实验在设计上或结果上“更好”,或者说“更有价值”?陈荣霞重申了聂精保的“人体实验是一种集体暴力”的观点,并补充阐明了“个人权利”在东亚伦理传统的缺失。

海外伦理学者的这次学术交锋,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国际学术界的关注。2001年10月,美国举办了第四届美国生命伦理与人文学会年会。在这次年会上,聂精保和土屋贵志联合发起了一个讨论专题:“1933—1945年日本医生在中国的人体实验:对国际伦理研究和跨文化生命伦理的启示”。这个讨论专题共由四篇论文构成,分别是:常石敬一的《七三一部队的秘密:历史回顾》,萨斯的《美国对纳粹与日本人体实验战争犯罪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土屋贵志的《在过去暴行的阴影下:当代日本人体实验的科研伦理》,聂精保的《亚洲的知情同意与科研伦理:反对专制与集权主义》。这次讨论的内容涵盖了对日本医生暴行的历史回顾,正视过去对于当代生命伦理学的重要性,美国对纳粹和日本战争罪行的不同态度等。


二、美国角色:是否回应、如何回应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美国同日本达成了秘密交易,美国最终以获得人体实验和生物战数据情报为条件,掩盖了日本陆军军医学校和七三一部队的战时医学暴行,使其免受战后军事法庭的“战争罪”和“反人道罪”指控。围绕战后美国扮演的不光彩角色,比利时、美国、新西兰、德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学者发表了相关文章,展开深入讨论。话题主要集中在:美国对日本医学暴行的掩盖及其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当代生命伦理学界应该如何回应,又该如何积极有效采取社会行动等。

1. 敦促美国做出回应

首先发起讨论的是聂精保,他在《美国掩盖日本战时医学暴行:国家利益名义下的同谋以及对当代行动的两项建议》一文中,回顾了战时日本的医学暴行以及美国政府与日本医生达成的秘密交易,在梳理史实的基础上提出两项建议。一项建议是向美国政府提出:美国政府应做出正式道歉,明确表明美国现在谴责日本的战时医学暴行,包括人体实验和生物武器研制使用等残酷行为,并以适当形式向受害者提供补偿,以纠正其掩盖这些暴行的不当行为。另一项建议是向国际社会提出:为防止类似的同谋行为(无论事前还是事后)再次发生,国际声明、人权和医疗道德守则应增加一项条款,即禁止任何国家、集团出于任何原因进行不道德的医学活动以及其他侵犯人权行为的同谋。聂精保提出这两项建议之后,同时也不无忧虑的地写道:“我并不认为在非人道和不道德的行为中增加一个关于同谋的新条款,就会切实防止一些国家或团体参与同谋行为,然而,明确的谴责是解决人类所面临的这一普遍问题的起点。”这篇文章发表之后产生的影响,直到若干年后才集中呈现出来。

第一篇回应文章是比利时根特大学卡特琳·德沃德尔(Katerin Devolder)的《美国与日本战时医疗暴行的同谋:是时候做出回应了》。作者以聂精保的研究为基础,进一步从法律的层面阐释了“共谋的概念、性质和内在逻辑”,论证了美国政府是日本医学战犯未被审判,受害者及其家属未得到赔偿的同谋。德沃德尔以1946—1948年危地马拉医学实验的处置为参照,呼吁美国政府尽快做出回应,同时希望美国生命伦理委员会(The U.S. Bioethics Commission)撰写美国参与掩盖日本医学暴行的调查报告。德沃德尔还特别强调:美国生命伦理委员会的态度对美国政府是否回应、如何回应将产生重要影响。

俄罗斯科学院人道主义和生命伦理专家鲍里斯·尤金(Boris Yudin)发表了《美国与日本暴行同谋:如何回应》。在该文中,尤金认为,以奥巴马政府处置1946—1948年危地马拉人体实验为例,总统生命伦理研究委员会(The Presidential Commission for the Study of Bioethical Issues)首先“对人体受试者进行保护的彻底审查,以确定联邦法律和国际标准是否足以保护科学研究受试者的健康和福祉”,其次是监督“对美国公共卫生服务局性传播疾病接种研究细节的彻底调查”。奥巴马政府对危地马拉事件的处置,应是一个具有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有助于实现聂精保提出的建议。然而,尤金并不认同“在声明或准则中增加相应条款”,他认为这将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进程,这一进程包括国际社会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对其尖锐性的评估,对不同意见的协商等。尤金却不无乐观地认为:无论这种决策最终结果如何,决策过程本身也将具有重要价值。

聂精保的另一篇论文《美国与日本医学暴行同谋:重述美国政府为何应该道歉与美国生命伦理学界应该做出回应》,重申了要求美国正式道歉的原因——正义和道德,呼吁美国生命伦理学会应该采取集体行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医学院生命伦理学中心史蒂文·H.迈尔斯(Steven H. Miles)的《双联画:纳粹和日本的医学暴行》一文中,以纳粹医学暴行作为参照,呼吁通过开放档案来进一步挖掘战时日本医学暴行,并揭示战后美国掩盖和保护犯罪者的全过程。

2. 美国应该如何回应

美国东北俄亥俄医科大学朱莉·欧特曼(Julie Aultman),特拉维夫大学赖尔·斯特劳斯(Rael D. Strous)和巴依兰大学阿里·齐沃托夫斯基(Ari Z. Zivotofsky)在他们的回应文章中总体上认为:与其呼吁美国政府回应掩盖医学暴行的历史本身并且公开道歉,不如促使美国揭示日本医学暴行的错误,重新审视日本和德国医学暴行发生的根本原因,进一步汲取伦理教训和历史经验更有价值。

欧特曼在《何止于道歉:承认过去人体实验研究的错误行为》一文中并不完全认同德沃德尔、聂精保等人的“因为掩盖日本医学暴行而要求美国政府公开道歉”这一观点,其代之以要求:美国政府承认过去的错误行为以及这种行为所导致的危害和影响。欧特曼从美国政府是否会道歉、以什么样的态度来道歉两个方面做了剖析,并提出了另外一个替代方案。欧特曼认为:一方面,要求美国政府向公众发表正式道歉可能是行不通的,因为道德和正义退居到了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之后,这是一个“价值优先”的问题,而不是“道德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如果美国政府做出了道歉,仅仅是礼节性道歉或者是不诚恳道歉,没有按照被害人的价值观和合理期望做出相应的修正和补偿,那么这样的道歉既是无效的,又会阻碍个人和社会的康复进程。另外,美国政府很可能不会对这些过去所做的决定及其影响感到后悔,反而更加重视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那么真诚的道歉将不能实现。欧特曼还认为,即使美国政府没有选择道歉,也并不意味着美国就容忍或不在乎此类反人道罪。在真诚的道歉不能实现的前提下,欧特曼提出了一个替代目标:促使美国揭示日本不道德医学实验的错误,认可日本医学暴行的受害事实;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加强批判思维、道德教育和道德宣传等,避免未来出现这种错误的道德推理,防止未来再次发生这种反人道行为。

施特劳斯和齐沃托夫斯基的《从过去展望未来:二战时期日本医学暴行带来的教训》一文认为,与其耗费精力去争取美国的道歉,让其承认不道德行为的错误,还不如汲取伦理教训和历史经验更有价值。他们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明确界定医学专业人员的“道德边界和法律边界”;二是国际医学伦理规范应明确强调,医生必须拒绝参与和医疗无关的、纯粹谋求政府利益的不当行为;三是国际医学伦理规范应该鼓励医生,一旦面对非人道的医疗行为,医生不能与其同谋且不应保持沉默,应该在个人和社会层面对这种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四是应对违反医学伦理的事件,医学协会、国际司法组织和政治组织应该积极公开地做出官方回应,这有助于促使人们树立合乎道德的价值观,以及意识到医学组织对从业者不道德行为的零容忍。

总而言之,海外学者多从生命伦理学视角出发审视、反思和回应日本医学暴行问题,与同时期纳粹医学暴行的比较研究得到更多关注,日本学者和德国学者的“互视”成为这次对话的鲜明特色。虽然对话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聂精保提出的两项建议,但讨论的范围延伸到了美国是否回应、应该如何回应等现实政治层面。可以说,这些讨论既体现了海外伦理学者对日本医学暴行的历史认识,也体现了他们对当代社会的伦理期待。


三、伦理审视:伦理认识与当代反思


进入21世纪以来,关于战时日本医学暴行的调查与研究,中外学界使用了历史学、考古学、社会学、医史学、国际法学等不同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学术新成果。这些新成果理应运用到“医学暴行”伦理学探讨之中,因为多维度视野下的医学犯罪证据、受害者状况、历史记忆、社会认知和当代反思等,都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海外伦理学界的认知、思考与行动。这意味着,生命伦理学视野下的医学暴行探讨,理应在以下方面有所认识、侧重和提升。

其一,深刻认识战时日本的人体实验是不折不扣的医学犯罪。围绕日本医生的“医学暴行”,海外学者从生命伦理层面展开了极富成果的探讨,但在对话中少有触及日本医学暴行的犯罪本质,即“医学暴行”在本质上应该是一个“战争犯罪”问题,或者说“法律层面的犯罪”应该作为首要考虑的内容,这是学界包括伦理学者在内需要深入探讨的关键问题。实质而言,战时日本的人体实验已经远远超出了医学意义上的“人体实验”范畴,“受试者”全部被残害致死。因此,战时日本的人体实验在性质上属于“战争犯罪”,只是在实施“犯罪”的手段上使用了“医学”的方法。纽伦堡军事法庭“医学案件”判决了16名纳粹医生犯有“战争罪和反人道罪”。参考纳粹德国的“他者”,七三一部队战时人体实验行为理应受到“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的指控并据此量刑。

其二,强化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契合度。从历史学视角来看,如果不是建立在历史证据和事实存在的前提下,任何方面的讨论在价值上都将是大打折扣的。正如日本学者小俣和一郎在《检证人体实验:七三一部队·纳粹医学》一书中写道的那样:“如果脱离了七三一部队和纳粹医学这两个大的历史问题,任何见解都是空洞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将“医学暴行”定格在“战争犯罪”的前提下,而单单进行生命伦理反思是不够的。土屋贵志将何以发生医生大屠杀归结于东亚的伦理价值,聂精保及评论者虽多不同意土屋贵志的观点,但是他们同样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提性问题,那就是在伦理学对话开始之前首先应该考察的是“医学暴行”的“战争犯罪”性质。德国学者多因是唯一洞察这一前提因素的话题参与者,他以纳粹德国为“他者”,揭示出政治体制、社会历史与医学暴行发生的内在关联,多因也不无见地指出要分享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调查研究成果。

其三,提升伦理学与历史学的融合效果。海外伦理学者在《Eubios亚洲与国际生命伦理学杂志》和《美国生命伦理学杂志》的讨论,从积极层面上看,有利于在国际传播并产生影响,特别是伦理学者据此展开对话本身的意义,实际上已经超出了现有学术成就本身。然而,不无遗憾的是,在这两次学术对话中,除了陈荣霞发了一篇短文之外,鲜有中国大陆学者的声音。战时日本医学暴行主要发生在中国,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社会灾难和沉痛的历史记忆,中国学者不仅不应该缺席这样的国际讨论,而且应该成为国际对话的主导力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值得我们反思的,这同中国伦理学界较少关注日本医学暴行主题有关,也与我们的书写习惯密切关联。当然,我们也不必讳疾忌医,与此类主题研究成果的质量不高、学术影响尤其是国际影响不够有着直接关系。另外,参与讨论者的学科背景几乎都是医学伦理学,仅有一名法律学者参与其中,完全听不到历史学界的声音,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或者说是有某种不足。可以说,这些伦理学者的文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观察视角,呈现出一场“君子和而不同”的学术争鸣,但是他们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历史学者在证据调查和史实论证方面取得的成绩,使得讨论的范围和观察的视角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不说影响了讨论的质量和交锋的水平。

其四,中国学界理应积极参与海外学界的学术争鸣并争取占据制高点。海外伦理学者参考的资料范围还远远不够,执笔者参引文献几乎都是英文论著,围绕这一主题的研究重镇——中国和日本,大量有价值的出版物没有进入伦理学者的观察视野,这固然同其语言背景、学术习惯和研究视角有着必然关联,也与我们长期忽视此类英语论著的出版有直接关系。面对这样一种局面,如果能够推动一系列资料集、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走出去,让国际上更多地听到中国学者的声音,进而推动国际学术认同和国际学术合作,牢牢把握重大历史事件阐释的话语权,避免出现国际话题在欧美社会呈现一边倒的态势,从而在国际争鸣中占据制高点,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当是一件值得期许的学术盛事。


作者:杨彦君,上海交通大学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伦理学研究》2022年第3期,注释从略